外配申请永久居留证,得等多久?

(2023年10月发表于《当今大马》的文章。点此阅读原文。)

过去几年,P320社区空间的两位成员投入社区经营,认识了不少居住在柔佛古来县内的女性外籍配偶。彼此建立友谊后,我们经常会接到外配姐妹的各类咨询,其中一项她们经常会咨询的问题是关于永久居留证(PR)的申请。

多数外配姐妹在马居住超过五年后,都符合申请永久居留证的资格,也有申请永久居留证的计划。她们之中,有一些在多年前已提出申请,经历过两轮的面试,一直在等待移民局的回复信函;有一些则是在等待多年后,收到移民局的拒绝信函,希望了解上诉的途径。

针对第一种情况,我们曾尝试协助外配姐妹拨电到移民局相关部门查询审核进度,通常面对的情况是官方部门电话无人接听,或是电话接通后,长时间在线等待,好不容易终于能够与官员对话,得到的答复就是“申请还在处理中”。

举一个例子,外配C的申请年份是在2015年,她于2016年前往移民局面试。当我们2020年为她查询进度时,已经距离她最初的申请日期五年,官员回复说她的申请还在处理中。一直到2021年,她才收到移民局的回复信函,拒绝她的永久居留证申请。移民局的惯常做法是,不会向申请者说明拒绝的原因。

针对第二种情况,移民局会在拒绝信函中,列出内政部部门地址供当事人上诉。我们协助申请人写信上诉后,她们就重新回到等待的行列。有一位外配E,其申请年份同样是在2015年,她在2020年接到移民局的拒绝信函后,随即提出上诉,目前仍在等待移民局的进一步通知,如今相隔她最初的申请日期已超过八年。

外配F也是在2015年申请永久居留证。她在2020年看到身边的人陆续收到拒绝信函,自己却什么也没有收到。受不了等待的煎熬,于是与丈夫从柔佛去到布城移民局总部直接询问官员,这才发现原来布城打错了地址,邮件没有寄到她手上。她从布城官员手上拿到回复信,同样是一封拒绝信。

这种动辄五年起跳的回复时间,糟糕的查询方式,充分显示相关部门的行政效率之低。而这些都不是新鲜事,回看外籍配偶支援组(FSSG)过去撰写的报告、媒体历年来的新闻报道,以及关注议题者发表的文章,都可发现问题存在已久,一再被提起,多年来没有改善。

以2015年《东方日报》记者李嘉雯、曾雪爱的专题报道《外籍配偶管理私人财产挑战多》为例,报道中所提及的内容,即外配面对的各种挑战,几乎都可以不加修改地解释目前的状况。外籍配偶支援组当时给政府的14项建议也没有过时。

比如第6项:

申请永久居留权和公民权的法律及官方要求、审核申请的时限规定、拒绝理由和司法检讨,都必须有清晰和透明的政策与指南。

移民政策在宣布之后须跟进,以确保这些宣布最后成为行政指示。

第8项:

政府应简化签证更新程序,及考虑提供5年签证给所有外配。一旦5年签证到期,若她们符合所有条件,就应被主动发出永久居留权。

在该篇报道中受访的马华槟州公共与投诉局顾问林敦良指出,他处理过多宗外配个案,有的外配在马居住多年,孩子已长大成人,却依然无法取得永久居留证。他说,“掌握批准大权的内政部,可基于特定的理由拒批外配的永久居留证,即使追根究底,该部亦坚拒透露当中原因,这令他感到无可奈何”。

时隔八年,我国经历政权轮替,我们在这议题上取得多大的进步?审核时限、拒绝理由有更透明的处理方式吗?没有。

执政者对外口头承诺公平和公正处理申请是容易的,但没有半点意义。重点是行政部门是否有更透明地公开资讯,接受国民的监督问责。

寻求政治人物的协助

有的外配姐妹或她们的丈夫会询问,可以向政治人物求助吗?向政治人物求助有没有用?

我们都会回应说,可以的,也不妨试一试政治的途径。不过在“有没有用”这个点上,我们会回答得比较谨慎。我们相信公开议题,让议题持续被看见、被讨论,是对议题有用的,但在她们个人的申请个案上,可能不一定起到直接、即时的帮助。

我们会坦诚地与外配姐妹表达这个观点,因为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是,外配姐妹和她们的家人向政治人物提出诉求后,抱着过高的期待,以为自己的个案很快会得到处理,然后发现事实并非如此,觉得自己被摆上台,成为政治宣传的工具,进而对争取权益的努力感到失望。我们都希望她们和家人是在知情的情况下作出决定。

2022年3月柔佛州选,外配姐妹S刚好在竞选期间收到移民局的拒绝信。看到政党候选人每天来来回回地拜票,她咨询我们,她想向政党候选人求助,要求政府更有同理心地处理外配的永久居留证申请,问我们是否可行。

我们一贯地回应说不妨一试,也答应协助她写陈情信,让她分别交给武吉峇都地区来自三个不同阵营的候选人。同时建议她,若要尝试这样的途径,更理想的做法是多召集一些同样申请被拒的外配姐妹,以及她们的丈夫共同陈情。

后来这位外配姐妹考虑再三,与家人和朋友讨论后,决定放弃这么做,我们也尊重她的决定。面对媒体、面对公众需要心理建设,外配和她们的家属都会担心,公开提出诉求会面对怎样的后果,比如舆论会不会站在当事人这边?当局会不会秋后算账,在准证的申请和更新上更为难她们?

我们不能打包单告诉她们,她们所担心的问题不会发生,只能够答应陪伴她们一起面对,然后把最后的选择权和决定权交到她们手上。

2022年11月大选,大选前又有另一组外配姐妹收到移民局的永久居留申请拒绝信,她们想向当时的原任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后来在第15届大选中第三度蝉联古来国席)求助,向政府陈情。

这一次,几位外配姐妹们做了更好的心理准备,也得到她们本地配偶的支持。我们从中协调,让她们和丈夫一同会见选区原任国会议员张念群,要求协助处理上诉信,以及由原任国会议员办公室发出支持信。

张念群当时在记者会中呼吁“政府基于人道主义立场,对符合居留条件的越南籍妈妈发出永久居留证,內政部及移民局应加速处理有关申请,避免让申请者苦等多年,最终换来申请遭拒的结果”。

我们可以看到,她的呼吁与八年前马华槟州公共与投诉局顾问林敦良所透露的信息没有多大的不同,内政部和移民局依然是在黑箱中掌握大权,不要说是平民,即使是体制中的从政者,也没有更好的管道去监督他们的操作程序。

后来,这三位外配姐妹都再度接到移民局的拒绝申请通知,她们又回到了原点。长居在马超过10年,生儿育女后,仍旧需要每隔一段时日,在本地配偶的陪同下到移民局更新长期探访签证(LTSVP),只能够得到极少的权益保障。

下一步怎么走?

与政党内的朋友、社运组织的朋友私底下开诚布公地谈外配申请永久居留证的问题,下一步可以怎么走时,有的会诚实表明束手无策,只能在接到求助时公开个案,争取社会关注;有的责难政治人物只有选票考量,没有政治意愿在议题上投入更多努力;有的辩解即使个别从政者有政治意愿,目前也没有足够强大的民意基础,支持他们推动议题。

在我看来,大家的看法并不相悖。无可奈何、束手无策确实是现阶段的情况,争取社会关注也是应该持续去做的事。虽然同样的做法已经做了许多年,但事实是,社会上仍有许多人不知道、不了解、不关心议题,或者是仅仅知道,但无法对当事人产生同理心。

对从政者施压是应该持续去做的事。监督人民代议士本来就是国民的日常功课,如果政治人物只有选票考量,不断地做政治表演、乐此不疲地发起无意义的口水战,没有改革体制的政治意愿,就得有人不断地戳破假象,要求他们做实事。

而在民间建立共识,积累深厚的民意基础让体制改革有所依据,当然也是应该持续去做的事。我们必须承认,社会上确实仍有不少民众对外配存有偏见、刻板印象乃至歧视。有者甚至会说,“不让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外配得到永久居留证的做法是对的,因为她们得到永久居留后随时会跑掉”。

要如何与抱有不同观点的民众沟通,让他们能够将心比心?如何说服对方,他们看到或听闻的只是个别案例,不能以偏概全地指控所有外配?如何让更多人明白,外配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其实也就等同于外配本地家属的权益受到侵蚀?又或者再退一步从利己的角度去想,保障外配权益亦有助于改进国家行政部门不透明的作业方式,减少贿赂机会,让国民得益?

有许多说理的工作需要做,它们跟个案处理或政治批判同样重要,不相冲突,而且彼此互补,关心议题的每一个人,在自己所处的位置上都能够多做一些。

究竟要等多久?

回到文章题目“外配申请永久居留证,得等多久?”,以邻国新加坡作为参考,新国政府处理永久居留证申请的一般时间是六个月,某些申请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处理。若要考虑马新两国的发展程度不同,两国的申请审核时限有差距,那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六个月和五年相比,那差距大得让人无法接受。

要知道,外配在马居住五年后才符合资格申请永久居留证,假设申请后等待五年,那就是十年。若申请被拒,重新提出申请,那又是另一段五年的等待期,而且并没有提高申请成功的机率。只是两度申请可能就耗费十五年,这样的行政效率完全不符合善政原则。

内政部需要向民众解释,究竟他们需要多长的审核时间?为什么他们需要那么长的审核时间?究竟有多少陈年的申请还在处理中?该部门每年能够审核多少份申请?官员是否按照时间顺序处理审核?抑或是有“后申请,先处理”的插队情况?

这些都是反复重提的旧问题,关注议题者只能一直反复重提,直到它们获得正视。

***

参考资料:

Foreign Spouses Support Group,2018.“STAKEHOLDER REPORT ON MALAYSIAFOR THE 31ST SESSION IN THE 3RD CYCLEOF THE HRC’S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IN 2018ON THE OF RIGHTS OF FOREIGN SPOUSES IN MALAYSIA”.

李嘉雯、曾雪爱〈外籍配偶管理私人财产挑战多〉,《东方日报》,2015年4月19日。

YSLEE〈外籍配偶:你的权益在哪里?〉,《星洲日报》,2018年9月27日。

刘嘉美〈外籍配偶支援组/BinaRamanad〉《有些人行动:十一个马来西亚抗争故事》(雪兰莪:文运企业,2017)。

〈来马逾10年无永居权,越女申请遭无理拒绝痛心〉,《星洲日报》,2022年10月22日。

Comments